第36期:《旅院人》

我校开展2019年第十三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当下中国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专题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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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上午,我校在图文信息中心玉桂厅开展2019年第十三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当下中国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专题辅导活动。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志铭教授应邀为党委中心组作题为"当下中国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专题辅导,校党委书记林娜主持会议。


    会上,张志铭从历史视角阐述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法治"理念的变迁,他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五大则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且在1999年宪法修订中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翻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新的一页;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道,构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的战略举措,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法治"理念的变迁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不断丰富、发展与创新。


    张志铭表示,国家治理需要国法和党规,法治与德治协同发力,他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国法和党规的基本关系,指出国法高于党纪,党纪严于国法;并向大家阐释了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指出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的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要用法安天下,要用德润人心。他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林娜指出,此次辅导报告专业性强,观点鲜明,视野开阔,既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又对我们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启示作用。作为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立足本科新起点,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办学行为,扎实做好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探索新时代依法治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金盛,校党委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等参加了本次会议。